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它与个人债务相区分。共同债务包括:共同举债和单方举债两种。
(一)共同举债
1、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这类债务是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开支共同向他人举债,这类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没有争议。
2、为共同投资所负的债务
这类债务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共同投资向他人举债,由于是双方共同姓为,因而,认定为共同债务亦无争议。
3、双方约定共同债务
这类债务实质上是某一方所举之债,但是,经过双方约定成为共同债务,只要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这种约定是有效的。
4、默许的共同债务
这类债务是指一方在举债时,另一方在场并没有表示反对,或者债权人有理由相信该债务为共同债务时发生的共同债务。
(二)单方举债
1、一方为了共同生活所负之债
这类债务是指一方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向他人所举之债;同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了个人必要的生活所举之债亦为共同债务。
2、一方为了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之债
这类债务是一方为了履行抚养或者赡养义务时向他人所举之债。履行抚养义务无庸赘述;一方履行赡养己方父母的义务所负之债亦为共同债务。
3、支付对方生活、教育、培训费用所负之债
这类债务是一方为了支付对方生活、教育、培训等费用所负的债务,实际上属于一方为了生活所负的债务。
4、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所负债务
这是民法通则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主要是考虑到个体经营与公司在有限责任形式上的差异。
5、一方投资经营公司(收益共享)所负债务
这类债务要区别对待,如果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经营公司,收益独享,则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收益共享则为共同债务。一方私自筹款经营公司,后经配偶追认或收益共享,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
以上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的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离婚债务如何分割不影响债权人对债权的享有,只是对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在夫妻之间确定由谁负责。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