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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哪些婚内财产协议无效

此文章帮助了24人  作者:普洱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无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实务中有不少夫妻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二、哪些婚内财产协议无效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婚前或者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等作出约定,并按约定内处理夫妻财产的制度。

我国新《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综上,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依照《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此外还需注意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损害他人利益。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否则便无效,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以上是关于“无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和“哪些婚内财产协议无效”两个问题的全部法律内容,希望对大家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能够有所帮助。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一般都是夫妻一方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独自起草一份婚内财产协议,让夫妻另一方在看后签字,因此,很可能出现因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而无效的情况。为了避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大家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之前,先咨询一下律师,或者让律师为你们的财产协议把把关。

普洱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家庭冷暴力相对殴打等积极暴力而言,表现为冷淡、轻视、疏远和漠不关心,在精神和心理上给对方造成伤害。冷暴力是否能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对支持冷暴力赔偿请求的判例尚无一例。在海淀法院的离婚审判指导中对冷暴力的规定也仅限于作为法院依法判决离婚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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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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