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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属于隐藏夫妻财产,隐藏夫妻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2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行为属于隐藏夫妻财产

1、擅自转让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则。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使得交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从而使第三人的合法善意的情况下交易、过户成功。

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一般会保护交易的稳定及善意取得方的利益。那么离婚夫妻双方就需要转让的房款进行分割。至于,低价转让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过错方承担。

2、隐匿房产

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那些经济收入比较好的家庭,夫妻双方一方收入较高,又有心计,离婚之前就已经在外购置了房产,另一方毫不知情;在离婚分割时该房产也就不再分割财产之列。这种情况的取证比较困难,需要受害一方的关注和调查。

3、以他人名义购房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这种情况也需要当事人调取大量的证据,且难度很大。主要在对方出资渠道和时间上下功夫。

二、隐藏夫妻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对方隐藏夫妻财产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1、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

2、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4、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5、转移隐藏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什么行为属于隐藏夫妻财产”以及“隐藏夫妻财产的行为有哪些”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需要注意到的是,如果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则少分或不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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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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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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