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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婚姻是不合法的,婚姻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6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婚姻是不合法的

不合法婚姻,就是无效婚姻。所谓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二、婚姻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分类,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可以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

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塬则的无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塬则的无效婚姻。

4、血亲婚。就是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未经治愈的无效婚姻。

6、未登记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未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哪些婚姻是不合法的”以及“婚姻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不合法婚姻的具体情形。但还要注意的是,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则要负刑事责任。今天就介绍到这,若您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四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值得注意的是,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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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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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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