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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离婚时婚前购房归谁所有?

此文章帮助了391人  作者:苏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婚前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1、由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对财产归属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内容处理。

2、由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屋。

如果在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但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只出了部分购房款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一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3、由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在现实生活中,这类情况经常会出现。往往男女双方结婚前,男方为了讨好女方,会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应该归谁?应该如何分割该房屋?相对来说,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时,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二、离婚时婚前购房归谁所有

1、明确婚前房产的范围:

只要是婚前购买的房子,都属于婚前房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2)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3)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2、如果夫妻一方婚前购房,但是登记在对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时,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3、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4、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婚前购房离婚时怎么分割”以及“离婚时婚前购房归谁所有”有了进一步认识。需要注意,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因为离婚时因房产产生纠纷,最好请专业律师代理,帮助你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厘清房屋产权归属,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苏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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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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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律师
朱宏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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