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离婚的需要哪些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哪些分居证明离婚时需要
两人分居可以取到在户籍地、常住地、工作地等通过社区、村委会、自己居住地邻居、工作单位、宿舍同居同事等人来证明没有共同居住,是单独居住。只要证明自己与配偶分居,只能通过这些来证明了。
严格的讲这是一个不穷尽的归纳推理,任何一个人或者单位只能证明在他的知道范围内两人没有同居,有证据证明没有在一个地方同居,不代表两人没有在它处同居。要证明两人一段时间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除非用探头24小时监控到某两人没有居住一起,否则证明就有空档。这是不符合现实的。
应该根据日常经验法则,由认为两人是同居在一起的反对方举证证明同居的事实,只要有两人在一起生活的证据就否定了分居事实。而只要是真正在一起同居,是很容易找到证人的。
上文对“分居离婚的需要哪些证明”以及“哪些分居证明离婚时需要”两个问题进行了避繁就简地介绍,相信大家现在对婚姻家庭的有关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夫妻分居,伴随生活的波动出现,在生活中时有发生。面对夫妻分居,需要当事人理性对待,无论有何种选择,保留万全的证据总不会错。对于想要离婚的当事人来说,知道离婚时需要哪些证据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您在生活中有类似的问题时,可以向律师求助,相信专业的律师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