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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监护权可以终止吗,监护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998人  作者:苏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子女监护权归谁?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二、子女监护权可以终止吗?

享有子女监护权的人必须具有监护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条规定,认定监护人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因此,如果享有子女监护权的父母失去了监护能力,也就是说,其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监护职责,那么监护权就是可以变更甚至终止的。当然,子女监护权的终止并不一定是享有子女监护权的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

三、监护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法律规定,监护权终止的情形有: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复继续,当然终止。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即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理当终止。

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

以上就是对“子女监护权可以终止吗”“监护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所作的解答。子女监护权是父母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监护权不仅仅是权利,更意味着义务和责任,父母应当妥善行使监护权。如果出现法定原因,那么子女监护权就会终止。当发生子女监护权纠纷时,尤其是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是,充足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必备要件。因此,为了确保结果万无一失,及时联系律师寻求他们的帮助,将有利于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苏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随另一方生活,但您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享有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有监护权。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与谁抚养孩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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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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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律师
朱宏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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