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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原则?

此文章帮助了799人  作者:钦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哪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 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升值,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房屋的房款部分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按照离婚时的市场价升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对这类房屋进行分割时要区别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按照不同的标准分割。

同时,父母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赠与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增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增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实行什么原则?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法先进行调解,对于财产的问题,既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又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在调解不成时,法院会依法对财产问题作出判决。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实行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 4、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钦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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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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