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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包括哪些事项,婚前财产公证的事项有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98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婚前财产公证包括哪些事项

1、想要了解婚前财产公证包括的事项,首先需要了解婚前财产的内容,具体来说:

(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财产公证的事项包括: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这种情况下,各项书面证明房屋产权的间接证据都保留在对方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己方极其不利,所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作为直接证据证明房屋产权归属非常必要。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这种情况下公证的主要目的是写清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例如根据出资比例确定等。

(3)产权不稳定的动产。例如存款、玉器、首饰等。这种财产没有其他的证明权属的方式,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事项有什么

1、不必办理公证的婚前财产: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例如房屋、汽车。其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已经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归属。显然没有必要再进行另一项权属公证了。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该房屋仅为居住使用,非夫妻二人所有,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当然也就没有公证的必要。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仍为交付房款的人,不因房产证的交付日期在婚后而改变。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该房屋婚前仍未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需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2、为了更好地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除了了解婚前财产公证的事项外,还需要了解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具体包括:

(1)当事人要准备好婚前财产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婚前财产公证包括哪些事项”以及“婚前财产公证的事项有什么”有了更深的认识。需要特别注意,公证是有成本的,所以为免金钱的浪费,最好区分有必要办理公证的婚前财产和没必要办理公证的婚前财产。为了更好地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并在律师的帮助下订立合法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从而更好地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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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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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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