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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包括什么内容,该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300人  作者:洛阳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订立离婚财产协议一般要列明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核心在于离婚财产,即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需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有约从约,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标准确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确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时注意: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条款虽然有效,但该约定对子女没有法律约束力。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很多人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承担,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包括什么内容”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有了更深的认识。需要注意,按照《合同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合同约束力,但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更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并非一劳永逸。如果因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产生纠纷,最好请专业律师帮忙,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洛阳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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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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