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武汉婚姻律师  >  离婚办理  >  起诉离婚  >  起诉离婚要去哪个法院,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要去哪个法院,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此文章帮助了734人  作者:武汉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起诉离婚要去哪个法院

去法院起诉,当事人首先要确定法院的地区管辖权。我国对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一原则适用于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通常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也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被告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通常情况下,我们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但是有些时候,这种做法并不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或者会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因此,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起诉离婚要去哪个法院”以及“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选不对起诉法院,不但会浪费时间,也会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如误工费等等。因此,起诉前,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律师,了解清楚自己的情况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非常必要。

武汉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武汉婚姻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为人坦诚、业务精湛、知识面广泛、勤勉尽责,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西北湖广场国贸大厦

起诉离婚相关咨询

起诉离婚相关资讯

武汉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武汉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起诉离婚相关文书

起诉离婚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法院起诉离婚程序,起诉离婚费用,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