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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父母赠予的财产,父母赠予财产怎么分?

此文章帮助了254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 (四)项之规定,当事人在结婚后,通过赠予所得的财产,除第十八条第 (三)项规定的情况外,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夫妻双方结婚后,一方的父母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以及家具、家电等的出资,除一方的父母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自己的儿女或者赠与一方的购置房屋款项的情况之外,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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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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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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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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