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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如何解除,收养关系解除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此文章帮助了348人  作者:绵阳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收养关系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解除的。一般解除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解除权的;

(四)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养子女年满 10 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诉讼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在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再去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收养关系解除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解除收养关系将会产生如下的法律效力:

(一)拟制血亲关系的解销。我国《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二)自然血亲关系的恢复。《收养法》第29条还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三)解除收养后的财产问题及其处理。我国《收养法》第30条对解除收养关系后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和养父母补偿请求权作了明确的规定。

1、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该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2、养父母的补偿请求权。该条还规定: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以上就是有关收养关系如何解除,收养关系解除后有哪些法律后果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收养关系解除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绵阳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收养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它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收养行为生效,便产生了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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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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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辉律师
沈辉律师沈辉,成都知名婚姻家庭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成都婚姻律师成功办理过众多婚姻案件,是婚姻纠纷领域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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