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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请求财产分割,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8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后能否请求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反悔而起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此可知,法院对一年内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部分反悔而起诉的情况是予以受理的,若在离婚协议超过1年后,再起诉请求法院进行离婚财产的分割,人民法院将不会受理。同时,本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法院对于当事人提起的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的诉讼,到底是否重新进行财产分割,还要看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注意什么

(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对究竟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才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

3、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

4、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

5、约定优先于法定;

6、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

7、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后能否请求财产分割,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注意什么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离婚财产重新分割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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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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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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