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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认定,个人房产如何认定,如何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162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认定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包括通过继承、接受赠与和购买所得房屋,均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

(2)我国《婚姻法》允许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分配问题进行书面约定,如夫妻约定婚前取得的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同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个人房产如何认定

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则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主张分割。

(1)新《婚姻法》明确规定除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外,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已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书面约定取得的房产归一方所有。

三、房产分割的处理方式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按如下方式处理:

1、首先由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进行协商;

2、如双方无法对房屋价值及归属协商一致,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则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后再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2)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一般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将房屋评估拍卖所得价款扣除评估、拍卖所需费用后进行分割,如存在贷款的,则由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余款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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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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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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