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其他婚姻问题  >  其他婚姻纠纷  >  包二奶能否认定为重婚罪,重婚罪认定应注意的问题

包二奶能否认定为重婚罪,重婚罪认定应注意的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298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包二奶能否认定为重婚罪

“包二奶”是婚外情当中相当严重的婚外情,网恋、网婚也是,一夜情也是,嫖娼也是,还有与同事不定期的约会、暧昧的情人关系也是。包二奶是长期的、稳定的与婚外人居住在一起,这个是非常严重的。

“包二奶”和重婚罪是不同的。有的说他都有孩子了,还怎么能不算重婚罪呢?即使是二奶都有私生子了,这个也不是重婚罪。因为重婚罪法律规定必须以夫妻的名义长期、稳定的居住,这里面有经济上的联系、生活上的照顾,同时周边朋友、同事、邻居误以为他们是夫妻。这种情况下,才会使他这个丈夫构成重婚罪。

那么对于小三儿,这个小三儿也并不是必然插足他人的家庭就构成了重婚罪。如果她是被包的“二奶”或者是“三奶”,法律规定她是明知或者是故意。因为有的是上当受骗的,她是不知道这个男人有家庭的,在主观上没有恶意、不知情的情况下,她也不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认定应注意的问题

重婚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重婚行为是两个的重合,故行为人先与一方有事实婚姻,在事实上解除了该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的,不构成重婚罪。

二是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婚后受虐待外逃重婚的,被拐卖后的,上述几种情况都是受客观条件或原因所迫,不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重婚行为,行为人没有主观罪过,故不应以重婚罪论处。

三是已经登记结婚但未同居,或者在提出离婚的期间,合法的夫妻关系已经或仍然存在,此时一方或双方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的以重婚罪论处。

重婚罪的量刑,应主要考虑重婚的手段、动机、社会影响和对当事人的影响,同时结合我国的历史情况。在依法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应宣告解除其已形成的非法婚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此司法解释中,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时间作为认定“事实婚姻”与“关系”的时间界限,只在于解决婚姻家庭民事纠纷中的“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 的民事法律问题。

提醒女性朋友,应加强对自己的保护意识以及防范意识,如果感情很好,应先办理结婚手续,再与对方生活在一起。虽然想让对方得到应有的惩罚,但也要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否则,对方不构成重婚罪,而双方只是同居关系。

因此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由于对方有家室,他们以欺骗的方式,让女性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同居在一起,甚至生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是有配偶的人,这个可以要求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另一方面,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证据,可以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否则,双方只构成同居关系,而不构成重婚罪,对方也只能受到道义上的谴责。

以上便是包二奶能否认定为重婚罪,重婚罪认定应注意的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有更多关于这的问题,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家庭冷暴力相对殴打等积极暴力而言,表现为冷淡、轻视、疏远和漠不关心,在精神和心理上给对方造成伤害。冷暴力是否能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对支持冷暴力赔偿请求的判例尚无一例。在海淀法院的离婚审判指导中对冷暴力的规定也仅限于作为法院依法判决离婚的重要证据。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青春损失费、婚内财产约定、婚内财产分割、夫妻忠诚协议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