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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行为如何理解,实践中复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30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复婚行为如何理解

复婚,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复婚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程序基本适用结婚登记程序。《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

二、实践中复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除了上述三个条件,《婚姻法》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程序差不多,如下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有关复婚行为如何理解,实践中复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结婚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由此可见,复婚必须办理复婚登记,这也说明只有经过登记,复婚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从程序上来看,复婚与结婚是一致的,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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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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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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