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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婚姻财产协议要满足什么条件,有什么法律后果?

此文章帮助了60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婚姻财产约定”(又称婚姻财产协议),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前或婚内通过协商,就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对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恋人或者夫妻之间签订婚姻财产约定,并不是表明感情与财产的独立,更不是否定彼此间的信任和尊重,而是为了促进男女双方坦诚交流,明确婚姻目标,消除误解,确认婚恋财产之管理方式,并在相对公平的基础上设置对双方的保障。一旦婚姻和情感出现变故,双方可以理性地处理财产纠纷,避免在对簿公堂中更大程度地伤害对方,同时也能节约个人与社会资源。这正是婚恋财产约定产生的历史起源。

1.协议签订并不当然有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所签订的财产协议才具备法律效力:

(1)签订财产协议时,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必须是男女双方本人亲自签署,不能由他人代理;

(3)双方必须是自愿,不能是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

(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

(5)财产约定的范围只能是男女双方个人财产或者共同财产,不得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

(6)本协议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

(7)夫妻双方必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

2.任何夫妻签署婚姻财产协议前都需要明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1)对外效力:若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负担,则夫或妻的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权人知道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2)对内效力:若双方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均按照已签署的协议内容分割财产,不按照法定分割的原则处理。即使一方不服诉至法院也是如此处理。所以,夫妻财产约定制优先于夫妻法定财产制,应当慎签本协议。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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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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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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