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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和条件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1738人  作者:武汉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的方式和条件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而结束婚姻关系;二是诉讼离婚,即夫妻因各种原因无法达成离婚协议,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离婚的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的,一般都会准予离婚;

2.双方因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法院通过判决,准予离婚。

3.一方要求离婚提起诉讼的,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符合“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有:(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失踪的,可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然后再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准予。、

二、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当事人可以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

首先所有的离婚案件,法院都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入诉讼程序。

在诉讼过程中,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准许离婚,也就是要证明上文提到的那5个依据。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以上几个条件都不好证明。最好是在生活中,积极的寻找和保留足够的证据。必须强调的是不是所有的证据都有证明力,非法证据在法庭上是排除适用的!

为了确保离婚手续顺利办理,您可以找法邦网专业的婚姻律师,为您解答更多有关离婚证据收集和证明力的问题。


武汉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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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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