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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的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75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的,一般都是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一般都是调解,而且,如果只是单纯的夫妻感情不和问题,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判离。只有等到分居半年以上第二次起诉,在没有复杂的财产纠葛的情况下才会叛离。

当然,如果在起诉之前有足够的事实证明分居已经超过两年,可以直接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也会很快叛离。

离婚的条件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的离婚方式,离婚双方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

诉讼离婚时,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时,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协议离婚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以上就是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的条件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或许您们早已分床睡,甚至分居。即使是这样,法院会判离吗?答案是:不一定!法官审案,只能根据法律规则,运用自己的判断来认定您们是不是感情已破裂。只有在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第一次起诉,才会判决离婚。不判离您也用不着灰心,只要坚持,离婚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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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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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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