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结婚两个月负债五百万
加拿大海归董女士的经历颇显荒诞:王某与她结婚后疯狂举债,并在婚后两个月跑路。短短两个月的婚姻,董女士却需为约500万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父母在婚前购买的房屋被执行,她还成了“老赖”。
成都商报记者深入调查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下称“24条”)催生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虽已在法律上和此前的配偶结束了人身依附关系,但他们因前配偶的不当举债而深陷债务危机。
经历过共同的创伤,他们通过QQ群微信群全力做这样一件事——希望法律机关重构家庭债务承担规则,“在法律框架之下解决这个问题。”
声称因24条而被负债者中,有大学教授、医生、公务员……女性是最大的受害群体
重点大学毕业的王女士,2013年10月8日结婚,去年6月12日离婚。婚后,王女士努力工作和学习,相继获得了国内注册内部审计师、外企财务分析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离婚后见到法院传票她才知道,前夫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背着自己借款300多万。刚开始,王女士觉得自己不知情,也没有花借来的钱,“找位律师去代理一下就算完事。”但判决结果让她傻了眼。莆田市两级法院终审判决王女士需承担连带责任。今年10月20日,因无钱支付生效判决,王女士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成为“老赖”。成都商报记者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声称因“24条”而被负债者中,有教授、医生、公务员等各个阶层,其中甚至还包括法官,不容忽视的是,女性是最大的受害群体。
李女士是一位媒体人,供职于某央媒。早在离婚起诉时,李女士就已锁定前夫婚内出轨和家庭暴力等证据,现在却不得不面对本金高达280万的夫妻连带之债,而李女士前夫举债时间,发生于两人起诉离婚的次日。因受债务之累,李女士唯一一套住房也被查封。
后来,李女士和网名“小羽妈妈”的人历时数月,在10月15日完成了一个针对因“24条”而承受夫妻共同之债群体的问卷调查。该问卷调查遍及27个省市自治区,共收回有效问卷284份。分析问卷,李女士发现,“女性和孩子成为最大的受害者。而配偶一方婚姻存续期间‘包小三’,另一方还需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很荒唐。”
关于《婚姻法》解释2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聚焦在“24条”上的问题实际反映了婚姻关系和市场交易的冲突,尽管法条很好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却可能忽视了夫妻另一方的利益。近年来婚姻财产分配的案件增多,利用法律漏洞“钻空子”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不能因为“概率低”而小觑其社会危害性。在众多离婚案件中,离异女性对前夫在外巨额举债,毫不知情,不辨真伪,也没有获得任何利益。不少法院却仅凭前夫白纸“借条”+“24条”,判决她们共同偿还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从反“24条”群体的聚集来看,因为这个法条而无辜负债的群体不少。我们姑且先不说“24条”有没有违反公平原则,导致债权人和伪债务人之间价值失衡,我们所能探讨的是如何尽力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长沙市天心区法院院长马贤兴表示,矛盾的主要方面是防止夫妻一方与他人(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配偶利益——此时举债人配偶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无法防范和控制风险;矛盾的次要方面是,防止夫妻之间恶意串通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此时债权人有主动权,可尽也应尽债权安全注意义务,只要在债权发动之时,让夫妻共同签字就防止了夫妻之间串通转移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的相关规定。友情建议,在生活中如果我们也遇到了“被负债”的难题时,切忌不要慌乱,一定要找相关专业方面的律师提出专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