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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如何办理,如何和外国人离婚

此文章帮助了61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两种方式办理离婚

这里的华侨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协议离婚的情况: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的情况: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双方均为华侨,必须通过法院办理离婚

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必须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这里由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有争议,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这的出国人员是指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出国人员应提供护照、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双方均为出国人员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如果自愿离婚,并且夫妻双方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

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到法院办理离婚。

五、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

这里的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夫妻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可以登记离婚。

涉外离婚的确比普通的离婚案件复杂一些,很多情况是不允许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必须到法院进行办理。如果是外国人离婚,建议找一个相对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帮助你。这样才不至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涉外离婚案件中,不知国外配偶下落的比例很高。对于这种情况,须先行送达,送达没有回执还要公告。一般送达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而再公告则需6个月的时间,一个离婚案件至少要经过两次公告,这样算下来,打一个离婚官司要用一年半甚至更长的时间。当事人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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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思想日益开放,跨国婚姻越来越多。中国人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与国内公民结婚并无太大不同。外国人除了要提供来华证件、身份和婚姻证明等证件材料,接受正常审查外,只要符合我国的婚姻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在办理结婚登记上也还是十分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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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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