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妈米兰家中管教外孙遭举报
中新网讯:据了解,一位中国大妈不久前往米兰帮女儿、女婿在家带3个孩子。事发当日,大的外孙不时吵闹,外婆好言相劝无济于事,因此外婆无奈动手打了几下外孙,外孙的哭喊声导致邻居拨通了警局电话,警员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了家中。
警员赶到时,被打的男童仍躲在客厅一角哭啼,身上有明显被打的痕迹。警员即刻将男童送往医院检查,随后交社区服务中心代为看护。
事件发生后,意大利媒体大肆渲染说,中国的一位外婆看管孩子,“肆意虐待”6岁的外孙,“多次掌掴外孙的脸,甚至打得孩子流鼻血”。媒体的种种说法,来自方方面面的指责,让中国大妈不知所措。中国大妈本是来意大利帮助子女带孩子,却将要面对一场旷日持久的司法调查。

家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也有以下法律惩罚规定: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中国大妈是否构成虐待儿童罪,还要看法医对男童的伤情鉴定和法院的最终判决。但从法律的规定来看不管外国还是中国对于家暴的法律规定都是相当严格的。对于孩子的教育可能打骂必不可少,但耐心的劝导和引导或许会取得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