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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起纠纷,夫妻个人财产可变为共同财产吗?

此文章帮助了585人  作者:深圳婚姻律师曾海英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夫妻离婚分财产,婚前财产分割起纠纷

詹某(男)与韩某(女)于1989年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l991年4月,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自1996年起,詹某开始迷恋于文学写作,对家务不闻不问。时间一长,韩某对此很不满,两人经常吵架,感情急剧恶化。2002年,韩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詹华也表示同意。韩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居住房屋的一半。

法院判决: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詹某与韩某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婚前建造的个人财产,属于詹某自己个人所有。法院认为,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或共同使用、管理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法院判决驳回韩某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夫妻个人财产可变为共同财产吗?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詹某和韩某婚后所住的房屋,是詹某婚前所购置,因而应属詹某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离婚起纠纷,夫妻个人财产可变为共同财产吗?”案例的具体介绍,在婚姻案件纠纷处理过程中,涉及婚姻财产纠纷的问题,一定要积极咨询专业婚姻律师,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法律意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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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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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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