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弃婴因唇腭裂遭遗弃
东方头条讯:近26年前,刚出生不久的他被遗弃在西安儿童医院门口,后被美国养母收养。多年来随母亲游走四方,近期,小伙子精神抖擞地回到西安寻亲,想告诉亲生父母:“我原谅你们了,我过得很好!”
赵以诺柯的养父母共收养了14个残疾孩子,赵以诺柯排行老三,他患有唇腭裂。他的养母罗娜来自美国,养父赵建安是陕西人。“妈妈给我起名叫以诺,妈妈是爱尔兰人的后裔,姓柯,我的名字就是这样来的。”
赵以诺柯说,养母罗娜收养他时不到30岁,还是单身,当时在西安交通大学做外教。1991年,她先后捡到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大三个月,就是以诺和他的两个姐姐。
据赵以诺柯介绍,1991年7月20日下午,罗娜抱着女儿去西安儿童医院看病,在门诊看到一个全身赤裸的男婴,身边连个纸条都没留。后来罗娜给他看过小时候的照片,唇腭裂十分严重,这可能就是亲生父母遗弃他的原因吧。
对孩子们的身世,罗娜没有任何隐瞒。赵以诺柯寻亲,也得到了养父母的支持。3天前,赵以诺柯回国,看望了89岁的奶奶(养父的妈妈)后,直奔西安市儿童医院,根据妈妈罗娜的讲述,找到自己被捡到的地方,又去了医院的院办,力寻当年亲生父母带他诊治的蛛丝马迹。但院方表示,当年的资料已无存档,建议赵以诺柯寻求《华商报》帮助。
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赵以诺柯坦承,他不止一次想象过找到亲生父母的场景,“我想告诉他们,我已经原谅他们了,就是想听他们讲,他们不是因为不爱我而抛弃我,只是因为没钱给我看病……”说着,小伙子已是满框泪水。
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父母对年幼、患病的子女有抚养义务,如果不履行此抚养义务,造成严重法律后果的,将得到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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