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济南婚姻律师  >  离婚财产  >  离婚房产  >  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后购买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后购买离婚怎么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713人  作者:济南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如果婚前承租的单位的房子,一般会享受到了政策的优惠,和工龄、职务紧密挂钩。因此,一方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房产分割,一般人是很难确定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分两种情况来说:

一、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承租的房屋,尽管该房屋是所在单位出租给其个人居住,个人享有相应的福利性待遇,但其只享有债权和该房屋在出卖时的优先购买权,不享有房屋所有权。通过婚后共同财产购买该房屋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子归双方共同所有。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该房屋仍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有明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由于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由夫或妻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通常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中包含了夫妻双方的工龄折扣等福利待遇,所以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由一方婚前承租房屋的权属认定问题,掺杂的情况比较多,政策性强。此时,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并不是特别的确定。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一方以房产证上登记人是自己为由,主张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需举证证明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是以其个人财产购买,或者双方有明确约定属于其个人所有,否则,应认定为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

三、法院判决公房分割原则

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房屋使用权是夫妻共有的权益,离婚时一般是先协商的,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则法院一般根据下列原则来判决由哪方承租: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同时,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因此,一方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别是涉及到文章所说的,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如何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具体如何分割还需要结合法官对此房产的判断。因此,在涉及到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时,有必要请一个专业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帮你收集相关的证据,使自己不至于处于弱势,损害自己的利益。

房子的事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有时候花钱是必不可少的。

济南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济南婚姻律师推荐

曾艳丽律师
曾艳丽律师济南知名婚姻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婚姻领域的研究,经验丰富。
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正丰路力高国际6号楼514室

离婚房产相关咨询

离婚房产相关资讯

济南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济南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房产相关文书

离婚房产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离婚房产分割过房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