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婚姻案件中,如果一方将现金或财产转移,另一方很难知晓,即使知道也难以举证。下面是实践中存在的几种离婚转移财产的方法:
一、私下变卖
方式和途径: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
据有关部门介绍,私卖房产、汽车是最常见的转移夫妻财产的形式之一。有关部门说,近年来他们多次碰到以假冒配偶之名办理委托卖房的案件,有的是伪造配偶的身份证或者委托书,还有的是一名男士拉上一名女子假冒妻子来办理“委托卖房公证”。
二、伪造债务
伪造债务是近年来最“高明”转移夫妻财产的方式之一,而且这些所谓的债务往往都由法院判决来确认,因此经常一方在打离婚官司,而另一方的亲友或者其他人将离婚夫妻一起告到法院,说是欠了他(她)的债务,要求用房产等来抵债。虽然说另一方在伪造债务利用法院打官司都是隐瞒另一方的,但是也是有迹可寻的。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债务大多是伪造,而且另一方往往是在离婚时才会发现,所以在生活中如果你发现另一方有官司,不管你们的夫妻感情有没有出现问题,都需要及时了解清楚他(她)到底是什么官司。尤其是你们的感情出现问题,更需要及时查清楚,有必要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及时解决问题。
三、私赠财产
私赠现金这种方式难以举证。
赠房一方往往提出,房产本身就是自己父母在婚前赠送或者由兄弟姐妹投资的,因此自己有权处理。这类纠纷一般容易分清,然而如果控制家庭财产的一方将现金私下赠送亲友或转存他人账户,往往就很难举证。
四、防范应对:
1、《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由于转移现金很难取证,夫妻可以对大宗存款设个联名账户,防止对方擅自转移;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要多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3、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4、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离婚转移财产的几种方式和防范应对,如果你的婚姻出现问题了,这些就需要提起注意了,小心对方转移财产。因为如果你们一旦离婚,对方利用这种方式将财产转移了,即使法院判决了,也是不好执行的。所以再次提醒,有必要的情况找个专业人士咨询,提前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