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男子将房子一半产权赠与女友 分手后房屋归谁

男子将房子一半产权赠与女友 分手后房屋归谁

此文章帮助了326人  作者:党东斌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例简介:男子将房子一半产权赠与女友

男子管某与一女子李某通过网络相识,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其间,男子将一处房产的一半产权赠与了女子,并进行了产权登记。管某的这处房产位于合肥某小区。首付款及贷款均由管某支付和偿还。2016年年初,两人分手。管某认为,他为了结婚才赠与对方房产,现在无法结婚,李某应返还50%的房屋产权。

法院判决:女方应向男方支付补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管某出资购房并将50%的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是为了巩固双方的恋爱关系,对李某的赠与。管某同意将50%的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正是基于双方的婚约关系,这种赠与符合彩礼的性质。管某与李某的恋爱关系终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双方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支付的彩礼应予以返还。因此,李某应返还50%产权,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考虑到房价有上涨,李某将房屋产权返还管某后,重新购房的成本增加。故判决:李某将50%产权返还管某,管某支付李某补偿款20万元。管某称,李某在购房中没有投入一分钱,对方无偿取得房产50%的产权,应予返还。

律师说法:男子将房子一半产权赠与女友,分手后房屋归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本案中,管某出资购房并将50%的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是为了巩固双方的恋爱关系,对李某的赠与。管某同意将50%的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正是基于双方的婚约关系,这种赠与符合彩礼的性质。管某与李某的恋爱关系终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双方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支付的彩礼应予以返还。因此,李某应返还50%产权,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李某认可与管某恋爱交往多年,从李某与管某之间的短信往来记录可以看出,两人是准备结婚的。因此,产权是管某基于与李某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此外,管某赠与房产的行为给李某产生了信赖利益上的损失,应当给予李某相应的补偿。

以上就是对“男子将房子一半产权赠与女友,分手后房屋归谁?”相关问题的解答。如遇到婚姻法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婚姻专业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