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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33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商议处理共同财产:
    在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异时,夫妇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了时,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详细情况,照顾儿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代表,离异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许可而且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要不损害國家、集体和他人的权益,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商议。只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法院就应当给予认可;在商议不了,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方式判决。当然法院判决的原则与方式也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指导。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2、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如当事人不能商议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促使共同财产可以合情合理的分配,在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维护女方、儿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妇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续存期内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异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同时依据生产、生活的实际上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状况,具体处理时还可以有所差别。

    (2)维护儿女、女方权益原则。这就是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儿女、特别是未成年儿女的权益放到首位,切实保障儿女离婚之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要求。在离异时,为确保后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要照顾儿女权益,照顾与儿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是将共同财产分给儿女一部分。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在我国婚姻法对于判决离异,实行破裂原则离异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不管哪种缘故造成,均可以批准离异。即便是因一方或是双方的过失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批准离异。可是,如离异是一方有严重违背婚姻义务、毁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暴、凌虐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背婚姻义务、毁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的过失行为给对方产生巨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因此不管无过错方是积极要求离异,還是被动承受离异的后果,都应当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获得照顾,以弥补其所遭受的心身伤害与痛楚,反映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4)有益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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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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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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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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