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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方式有哪几种,允许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243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方式有哪几种?

1、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由该机构颁发《离婚证》,自此婚姻关系解除;

2、到法院起诉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打离婚官司。法院颁发《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即为双方离婚的凭据。

当然通过诉讼离婚途径的,若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原告应向法院提供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依此判决离婚。新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和好可能,可以视为感情破裂。当然,除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也可以判决离婚。律师并不建议所有要离婚者都去走分居路线,为此付出长达两年的时间成本。

允许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没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实际上已名存实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已连续两年以上与家庭断绝通讯联系,下落不明满两年的,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或许您们早已分床睡,甚至分居。即使是这样,法院会判离吗?答案是:不一定!法官审案,只能根据法律规则,运用自己的判断来认定您们是不是感情已破裂。只有在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第一次起诉,才会判决离婚。不判离您也用不着灰心,只要坚持,离婚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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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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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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