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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离婚条件时需注意什么,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84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拟定离婚条件时需注意什么

离婚条件,是指当事人在离婚时向配偶提出的具体要求,可以自行协议拟订,也可委托离婚律师代为谈判。如果自己和配偶谈条件,应该首先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1.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如银行存款,股票,证券,投资股份,保险金,公积金,债权债务,金银首饰,房产,古董,字画等一概列表计算,双方可以按协议约定处理,也可以按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双方争议太大,只有起诉到法院,让法院以法律判决。

2.孩子由谁来扶养孩子归谁扶养这个问题很复杂。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本着对孩子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慎重考虑夫妻离婚后孩子归谁扶养:本着有利于孩子生活成长;有利于孩子教育学习;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另外,不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要主动支付孩子的扶养费,扶养费金额可以协商。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3.房子由谁来居住如果夫妻共有一套住房,离婚后,另一方是要搬走的。留下来的房子最终由谁居住?这要根据房子来源、性质、价值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如果夫妻共有两套以上住房,离婚时,就办了,可以按照两套房子的总价进行平分,要求拥有高价房的一方,必须贴补居住低价房的一方。

4.共同债务由谁来承担法律规定结婚后至离婚前,所发生的共同债务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要弄明白: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共同债务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必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成为或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反之,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是共同偿还,但也可以协定让对方代为偿还。而个人债务,必须个人偿还。如果你想离婚不吃亏,最好聘请律师以维护你的权益。

二、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者离婚判决生效之日止。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五种情况: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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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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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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