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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如何处理,同居关系纠纷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79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居关系如何处理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同居关系今后法院不再受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实践上,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开始认为,同居关系生活状态毕竟是当事人私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只要其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尽量减少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干预行为。对于人民法院是否一定要干预当事人此项生活状态的选择权,社会也开始认为,未婚的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是对其生活状态的选择,法院依法审理所依据的婚姻法等均未加以明文禁止,因此,对该类同居关系是否存在、是否解除,法律未以干涉、未以规定,人民法院也应依法不予受理。

二、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一系列财产、子女抚育等法院仍应当受理

同居关系纠纷怎么办,大家对这个问题一直有误解。认为因同居关系产生的纠纷法院不会受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未婚男女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今后法院将不予受理,但是,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未婚男女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决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纠纷的,法院依法应当受理并加以解决。因此,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应摒弃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即意味着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一系列财产、子女抚育等法院也均不予受理的错误观念。

三、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的不同

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是引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加以不同的处理,前者适用的是同居关系的规定,后者适用的是合法婚姻的法律适用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了,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的,且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目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的为同居关系。就是说,并不是所有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全视为同居关系,有些实际已是事实上的合法婚姻,受婚姻法的保护。

以上就是有关同居关系如何处理,同居关系纠纷怎么办的处理方法。同居关系是可以自行解除,但是设计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诸法院的时候,建议请有经验的律师帮助你。因为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存续期间的纠纷一样,很多涉及到民法的原则。有律师帮助,维护合法权益的概率能大很多。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同居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实践中,法院处理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一般而言,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也按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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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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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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