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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涉外婚姻如何协议离婚

此文章帮助了42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二、涉外婚姻如何协议离婚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七)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由于历史原因,自两岸开展旅游、经贸合作后,有关婚姻问题的矛盾日益突出。对于这种因特殊历史原因造成的婚姻问题,一般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如果当事人协议不成,政府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人民法院不以重婚对待,采取当事人不告诉不主动干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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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思想日益开放,跨国婚姻越来越多。中国人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与国内公民结婚并无太大不同。外国人除了要提供来华证件、身份和婚姻证明等证件材料,接受正常审查外,只要符合我国的婚姻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在办理结婚登记上也还是十分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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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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