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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41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自然情况;

第二,婚前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第三,上述财产的归属;

第四,使用、维修、处分的方式;

第五,其他约定。如对婚前财产孳息归属的约定,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如约定贵未成年子女所有),对财产的保管、使用也要作出具体的约定等。

二、婚前财产约定协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身份证明;

第二,协议书;

第三,相关证明材料,如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购买发票、继承所得证明等);

第四,已婚夫妻的书(已婚者);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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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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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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