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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财产方式有哪些,如何防止,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204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时隐匿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有关离婚时隐匿或转移财产,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是指双方在离婚时,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时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私下购买房产,不将购房之事告知另一方。

2.房产证上只有夫或妻一人的名字,登记了房产证明的一方将房产出卖,套取现金等。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父母的名义等购得房产,事实上自己是实际的房屋拥有者。

4.结婚前,运用诸如“贷款不便”等借口,将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时却矢口否认。

5.转移工资卡内的资金,或存于其他自己另开的银行卡内或放在别人那里。

6.私自将存款取出,另存或是转移在别人名下。

7.隐匿自己的股票代码或资金号等信息,或者将股票套现,转移隐匿财产。

二、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如果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时,法院会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做出让对方少分或不分的判决结果,这是对另一方隐匿或转移财产的一种惩罚。离婚后,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需要特别注意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时间是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意思就是说,当一方知道对方有隐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如何防止对方隐匿财产?

首先我们得先了解下,什么是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争议的法律关系或某一事件、事实或人有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在这里主要是指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了对方侵害的人。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其请求。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一般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将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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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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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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