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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签订离婚协议书,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附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94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怎么签订离婚协议书

在这里谈如何签订离婚协议书,不是要谈其形式,而是要谈实质内容。严格来说,离婚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出于双方共同意思而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的姓名、性别以及工作单位等个人基本信息;

2、离婚原因;

3、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4、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

5、双方婚前婚后以及现金存款等财产的分割和处理;

6、债权债务处理;

7、可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8、其他如子女探视或经济帮助等的约定。

二、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附条件?

离婚协议书是不可以附条件的,为什么呢?

原因很简单,附条件则意味着为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设定了条件。现实中,很多离婚男女都会附加条件的离婚,比如有的人就会说双方在债务还清之日起方可离婚,银行按揭还清之日起离婚等,这些附加条件,离婚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因为它们被认为是双方仍没有对离婚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这也直接摧毁了协议离婚的基础。

以上就是关于怎么签订离婚协议书,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附条件等问题。关于签订离婚协议书的问题,建议广大朋友要细心,不要疏漏了其中事项,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些必备的事项,另外有关于个人具体的情况,也要尽量详细地作出界分,以免以后离婚后产生纠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此外,还要注意不要再离婚协议书中附条件,这是无效的。当然,具体的有疑问的建议直接咨询律师,毕竟他们执业经验丰富,能够帮助指出其中的问题。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不都是专业法律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可能有所欠缺,我们不能一味听信他们的说法。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的方案仅供您参考,不是说非要按他们说的办,您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避免草率办理,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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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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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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