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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能宣告婚姻无效吗,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1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婚姻登记机关能宣告婚姻无效吗

根据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具有宣告婚姻无效的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依法裁判婚姻的效力。那么婚姻登记机关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呢?

婚姻登记机关自从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之后,只有权利来撤销婚姻登记,并且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况,那就是被胁迫被登记的婚姻,才可以申请撤销。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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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相对殴打等积极暴力而言,表现为冷淡、轻视、疏远和漠不关心,在精神和心理上给对方造成伤害。冷暴力是否能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对支持冷暴力赔偿请求的判例尚无一例。在海淀法院的离婚审判指导中对冷暴力的规定也仅限于作为法院依法判决离婚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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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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