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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子女探视权,对方不履行探视权规定如何办?

此文章帮助了138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夫妻离婚但是还是孩子的父母不会变成别人,谁也躲不开。有人不管孩子,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希望孩子在身边。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也有权探视,这没有争议。什么是子女探视权,对方不履行探视权规定如何办?若有困扰,关注本文。

一、什么是子女探视权

子女探视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视问题进行协商,对探视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二、对方不履行探视权规定如何办

根据《婚姻法》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姻法规定关于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因此,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的,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

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什么是子女探视权,对方不履行探视权规定如何办?看过本文,您就明白。如果您真的很爱孩子,遇有类似困扰,可以咨询专业婚姻律师,他们一定会竭诚为您服务,帮您实现既定目标。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纠纷中,抚养孩子是案件争议的一个焦点,一般双方当事人当庭就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进行大量的举证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而实践中当事人通常会忘记提及探望权的问题。想提醒网友的是,当法院审理即将结束,证据不利的一方应该主张孩子的探望权,以免日后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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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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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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