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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离婚时夫妻个人债务都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564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

所谓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以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由个人清偿的债务。

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知道,夫妻个人债务的特点中,主要是与共同生活无涉的个人债务;双方约定由个人清偿的债务。而其中,第一个特点又分为婚前和婚后两种。广大读者应该注意这方面,并非只有婚前的财产才能是个人债务,婚后也同样可以是个人债务。

那么,具体来说,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方面,都有哪些债务呢?

二、夫妻个人债务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所出台的司法解释,个人债务的认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

5、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的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此外,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夫妻各自对外所负的债务亦应有各自承担,即属于个人债务。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以及离婚时夫妻个人债务都有哪些等问题的相关介绍。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在区分上往往会带来争议和纠纷,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很多人都不清楚法律的明确规定。因此,在遇到不清楚眼下的债务是属于个人还是共有的时候,不妨找位专业的律师来咨询一下,或有所帮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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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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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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