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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的是哪些财产,诉讼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59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分割的是哪些财产?

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根据《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人个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究竟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诉讼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一般会根据以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判决: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

3、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

4、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

5、约定优先于法定;

6、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

7、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以上为您简单介绍了离婚分割的哪些财产以及诉讼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的内容,如果您遇到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财产情况比较复杂,不能判断哪些是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建议您先咨询下婚姻律师,对自己的情况有个全面的了解,在有针对性收集有利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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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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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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