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须满足什么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374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由于历史原因,自两岸开展旅游、经贸合作后,有关婚姻问题的矛盾日益突出。对于这种因特殊历史原因造成的婚姻问题,一般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如果当事人协议不成,政府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人民法院不以重婚对待,采取当事人不告诉不主动干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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