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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怎么办,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842人  作者:李丹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怎么办?一般就共同居住的公房,与个人能拥有产权的私房不同,公房一般指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成或者购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房屋,分配给所属员工承租居住,或者属于房产管理机关管理的国家所有房屋,分配给城镇居民承租居住。这种公租房具有福利性质的。所以说离婚时夫妻对共同居住的公房是无权分割的。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居住公房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居住公房如何处理?离婚时,对夫妻原先共同居住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

(一) 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满5年以上的;

(二) 婚前由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员工的;

(三) 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公租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 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

(五) 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

(六) 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同房屋;

(七) 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 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三、公房承租权分割方法:

(一) 隔断分开;

(二) 调换为二;

(三) 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

(四) 经济补偿;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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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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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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