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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探视权有哪些内容,什么是探视权?

此文章帮助了86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探视权?

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也就是探望权,两者是相同概念)。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探视权内容有哪些?

探视权内容有哪些?请看以下几点:

(一) 探视的时间 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

(二) 探视的方式 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有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三) 探望权中止 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终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是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四) 探视权的强制执行 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一方,以适当的方式,合适的时间探望子女,是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的法定行为,自然受法律保护

以上是关于探视权的内容,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或私生子女,对方都有探视的权利,抚养孩子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因为探望子女产生争议时不妨咨询婚姻家庭律师,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纠纷中,抚养孩子是案件争议的一个焦点,一般双方当事人当庭就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进行大量的举证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而实践中当事人通常会忘记提及探望权的问题。想提醒网友的是,当法院审理即将结束,证据不利的一方应该主张孩子的探望权,以免日后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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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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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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