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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有哪几种,无效婚姻需满足什么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39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无效婚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无效婚姻?具体定义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无效婚姻有哪几种?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无效婚姻又是指不具备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可以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 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无效婚姻。 4.血亲婚。就是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未经治愈的无效婚姻。 6.未登记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未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三、无效婚姻需满足什么条件?

无效婚姻需满足什么条件?根据上文所述,满足一下情形的,均为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综上所述是对无效婚姻有哪几种,无效婚姻需满足什么条件进行的概括说明,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有很多无效的婚姻,那么无效的婚姻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无效婚姻离婚如何处理,建议咨询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帮助解决疑难问题。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家庭冷暴力相对殴打等积极暴力而言,表现为冷淡、轻视、疏远和漠不关心,在精神和心理上给对方造成伤害。冷暴力是否能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对支持冷暴力赔偿请求的判例尚无一例。在海淀法院的离婚审判指导中对冷暴力的规定也仅限于作为法院依法判决离婚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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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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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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