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离婚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涉外离婚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法院受理离婚起诉是有一套程序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审理需要的手续和程序如下:1、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2、向居住在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对于涉外离婚如何向被告方送达诉讼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采用以下方式:(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3、被诉方接到法院诉讼文书后,至少有30日的答辩期,在此期间被诉方可以书面进行答辩,也可以在开庭时进行答辩。4、如法院缺席审理,裁判文书无法送达的话,也应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个月。5、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国外居住一方的上诉期限为30日,在国内居住一方的上诉期限仍为15日。二、涉外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材料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原告需要提供:1、身份证明;2、结婚证;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4、在华居留证明;5、民事起诉书;6、授权委托书;7、书面意见;8、相关证据材料。被告需要提交:1、身份证明;2、结婚证;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4、在华居留证明;5、民事答辩状;6、授权委托书;7、书面意见;8、相关证据材料。以上就是关于“涉外离婚起诉流程是怎样的”、“涉外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材料”相关问题的解释,涉外离婚起诉不同于普通的离婚案件,实质上有其特殊性,程序上有其复杂性,所以很多案例的当事人都是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方面有经验的律师帮助答疑解惑,或者代理诉讼。所以建议没有相关从业经验的普通人如果遇上了类似棘手的问题,还是找专业的人帮忙,做到心中有数,增加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