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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婚外同居,什么是重婚,婚外同居和重婚的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195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婚外同居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们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婚外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1、有配偶者;2、不以夫妻名义;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时不构成婚外同居。

二、什么是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就是说,虽然在民法上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对事实上的重婚还是会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婚外同居和重婚的区别

广义的婚外同居包括重婚的情况。但是狭义的婚外同居不包括重婚的情况。需要了解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重婚。不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是不构成重婚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都不算重婚。法律上对此种情况没有处罚的措施。但是,对于婚外同居造成的损害,婚内的另一方配偶可以再收集证据的基础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虽然在刑法上没有什么处罚措施,但是在民法上,还是可以请求一些赔偿的。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婚外同居,什么是重婚,婚外同居和重婚的区别”相关问题的介绍,像上文提到的,婚外同居在刑法上虽然没有什么处罚措施,但是婚外同居造成的损害是不可小觑的。如果遇上了婚外同居的情况,婚内的另一方配偶可以再收集证据的基础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如果要上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建议在这一阶段就要请专业的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帮助了,他们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司法经验会帮当事人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重婚严重危及家庭稳定,婚姻法赋予了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及提起诉讼追究重婚者刑事责任的权利。对于什么情况下构成重婚的问题,有一点值得注意,当事人在离婚判决作出后,不能立即另行结婚,因为在上诉期间,离婚判决是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此时结婚将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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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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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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