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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子女的概念,推定及法律地位

此文章帮助了235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婚生子女?

什么是婚生子女? 婚生子女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育的子女。 因婚姻关系受胎所生的子女。其父母为具有夫妻身份的合法配偶。子女与母方的关系,基于出生的事实即可确定。子女与父方的关系,各国法律都采用下列推定:在婚姻关系中受胎的,母之夫即为子女之父;夫妻在受胎期间未同居者除外。

同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受胎的事实,应推定为婚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父母存在婚姻关系。

这是婚生与非婚生的根本区别。父母不存在婚姻,当然谈不上婚生。

(2)生父之妻所分娩。

生父虽然存在婚姻,但该子女并非生父婚姻中的配偶所生,也不是婚生。

(3)受胎时间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生父生母虽然结婚,但该子女的受胎时间在父母结婚之前,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婚生子女。

(4)属生母丈夫的血统。

子女的血统如果与生母的丈夫无关,自然不属于婚生子女。

上述四个条件中,(1)(2)要件系客观要件,不难证明。但要证明(3)(4)要件则比较难。

二、婚生子女的推定

婚生子女如何推定?婚生子女的推定是法律对于子女婚生性的认定,即是指妻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受胎或生育的子女推定为夫的婚生子女。建立婚生子女推定制度,有利于稳定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有利于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尊严和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我国《婚姻法》(修正案)没有明确规定婚生子女的推定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婚生子女的推定。

传统法制观念认为,婚生子女应具备如下条件:

(1)该子女须为由婚姻关系之父母所生;

(2)该子女必须是其生母之夫受胎而出生,这就排除了由夫之外的男子受胎所生的子女;(3)该子女须为其生父之妻所生,这就排除了夫与妻之外女子受胎所生之子女;

(4)该子女须为生父母婚姻关系确立之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之子女,这就排除了婚前受胎、婚姻关系中出生的子女,以及婚姻关系解除后受胎而出生的子女。

以上要件中,(1)、(3)比较容易证明,一般可直接根据生母怀孕、分娩的事实和生父母婚姻关系存在的状况予以确认。但是要证明(2)、(4)就比较困难。为解决此难题,世界各国立法几乎都规定了婚生子女的推定制度。

从世界各国有关婚生子女推定制度的立法分析,婚生子女的推定方法有三种;

其一,子女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的,推定为婚生子女;

其二,子女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的,推定为婚生子女;

其三,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或婚姻解除后300日内出生的,推定为婚生子女,推定为婚生子女。

我国法律既没有明确规定子女婚生性的标准,对婚生子女的推定方法也同样没有规定。但从司法实践中看,我国婚生子女的推定方法是:

1、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的子女,推定为婚生子女。因此,即使是婚前受胎,但在婚后出生的子女仍是婚生子女,即使是在婚姻解除后出生的子女,但受胎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仍推定是婚生子女。当然,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的子女,更应推定为婚生子女。

2、婚生子女的推定,同时也认定所推定的子女的血缘采自于具有合法配偶身份的男女双方。

三、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怎么样的?在我国《婚姻法》规定中,婚生子女具有以下法律地位: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4)父母和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总之,婚生子女在现实生活中属于大多数,非婚生子女,未婚生子、同居生子、私生子等毕竟属于少数,但是也不排除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一方与丈夫之外的人生育子女,这在涉及子女抚养、财产继承等问题上容易引起纠纷,所以婚生子女的推定、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非婚生子女的认定、法律地位的判断等显得尤其重要。如果涉及比较复杂的父母子女关系,最好能够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忙,这样可以更快的化解纠纷或者在诉讼中取得优势地位,使事情得到满意的解决。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此外,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是被准许的,但前提是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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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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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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