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2、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导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1、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经核准或判决撤销婚姻的;
2、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经判决婚姻无效的。
由此可见,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并不存在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自动离婚”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但这不是“离婚”。
二、离婚可能花费哪些费用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离婚手续变得更加简便,只要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带好相关的证件以及协议书,就可到民政部门办理,只要9元钱即可。好聚好散,大家能协议离婚,当然是最省成本的方式。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这么简单,离婚常常还牵扯到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房子成了商品房,个人财产也超过了以前的财产数额,造成双方对财产争议比较大,因此诉讼离婚的就多了。
如果通过诉讼离婚,会产生一笔不小的费用。首先,法院的诉讼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如果离婚时要请律师,就会产生律师费。
评估费:涉及到房屋、企业资产的价值评估,还要给评估机构交一笔不小的评估费,这笔费用也在百元至千元内。除此以外,办理诉讼离婚的过程还会产生交通费,不服法院判决的,还要面临二次诉讼等。同时,双方共有财产也会因此缩水和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