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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吗,离婚财产分割时需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69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夫妻双方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离婚时受害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是请求赔偿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在离婚时提出;二是为列明的四种情形之一,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其它的情况不能要求赔偿。

(一)“婚外情”的程度将决定受害方是否能获取赔偿

婚外情必须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如果仅仅与他人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未达到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不能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应对过错方提出民事赔偿

若一方已经达到了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并因此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必须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民事赔偿,若在离婚时未对过错方提出民事赔偿,就会被视为弃权。

二、离婚财产分割时需注意什么

受害者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会因一方有婚外恋行为就发生改变,依旧遵循共同财产对等分割的原则。

2、如果夫妻一方在外与他人同居并出资为同居者购置资产,只要确定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比如购买的是房产,无论该房产的权属人是否是第三者,该房产或等价款项还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依法进行分割。

3、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该经济扶助的义务不涉及到第三者。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要说明的是这种请求的主体仅限于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换句话说,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是不能向第三者、小三儿要求赔偿的,因为他/她并不是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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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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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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