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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同居关系一方能继承对方遗产吗

此文章帮助了501人  作者:绍兴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可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同居关系一方能继承对方遗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精神,自1994年2月1日起,即使你和张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且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仍然不能认定为存在婚姻关系,而应认定为同居关系。

至于同居关系双方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法律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利益,而不能由此反推出同居关系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因此,同居关系一方对对方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绍兴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家庭冷暴力相对殴打等积极暴力而言,表现为冷淡、轻视、疏远和漠不关心,在精神和心理上给对方造成伤害。冷暴力是否能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对支持冷暴力赔偿请求的判例尚无一例。在海淀法院的离婚审判指导中对冷暴力的规定也仅限于作为法院依法判决离婚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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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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